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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布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,以及回应披露的程序等

Fukuyama Consultant Co, Ltd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根据 JISQ15001:2017 的要求对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如下处理。

1。披露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

个人信息类型
使用目的
索取资料或询问者的个人信息
回复询问
现场工作人员名单,查看会议名单信息
业务运营和通信
候选人和申请人的个人信息
招聘筛选和面试日期等通知
员工信息
商务沟通、考勤、人事考核、薪资发放
参观我们设施的访客
出入管理

2。直接从该人处获得的个人信息(非书面形式)

个人信息类型
使用目的
披露类别
通过执行委托工作而获取的个人信息
问卷调查工作
未公开

3。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保留的个人数据或记录的披露

我们将善意地回应关于所保留的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、披露、更正、添加或删除内容、暂停使用、删除、暂停向第三方提供以及披露向第三方提供的记录(上述称为“披露等”)的通知。办理手续请联系以下咨询窗口。我们将在确认您的请求详情后予以回复。
此外,如果参与委托工作的个人或代理人直接向我们提出请求,我们将联系外包商的负责人并采取行动。
*如果您希望向第三方“披露”所保留的相关个人数据或记录,您可以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。 “个人信息公开等申请表”上有选择公开方式的栏目,请注明是通过纸质公开还是通过电子邮件公开。请注意,如果您不指定,信息将以纸质形式披露。

4。披露程序等

  1. 个人信息披露申请表''
  2. 我们将根据我们掌握的个人信息验证您的身份。
  3. 如果是代表询问,我们将确认该代表是拥有授权书或印章证明的代表。
  4. 如有疑问,请使用“个人信息披露申请表”并将其邮寄至以下联系方式。
  5. 如果您希望告知或披露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(包括披露向第三方提供的记录),原则上不收取任何费用。 (但是,如果产生重大费用,我们会通知您预计费用和收取实际费用,并在确认披露请求人愿意支付后才披露信息。)
  6. 通过“个人信息披露申请表”收到的个人信息将用于联系客户以回复查询。我们不会将其用于任何其他目的。

5。保留的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措施

我们将对我们持有的个人数据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。

  • 我们对获取、使用、转移、储存和废弃各个阶段的处理方法、负责人及其职责等制定了规定,并定期审查这些规定。
  • 我们建立了紧急联系网络,以应对个人数据泄露等紧急情况。
  • 我们定期​​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。
  • 我们提供定期培训。
  • 我们已采取安全措施来防止保留的个人数据泄露、丢失或损坏,并安全地管理保留的个人数据,例如设置访问权限、限制导出和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。

6。个人信息投诉/咨询窗口

以下是个人信息披露、投诉和咨询的联系方式。
福山咨询有限公司咨询台
ir@fukuyamaconsulcojp

7。代表及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

下面列出了我们的代表和个人信息保护经理。
代表:永德洋平社长
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员:寺泽义里
联系方式:福冈市福冈市博多区博多站东 3-6-18,邮编 812-0013;

颁布日期:2017/9/1
修改日期:2023/7/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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